来源:燕郊律师网
当事人咨询:律师你好,我跟我丈夫最近闹离婚,我们领完结婚证之后,我父母出了6万块钱要我们买车,但是父母没有明确的说这车子是买给我的,车子平时我跟我丈夫都有用,现在我们离婚,这个车子算我的吗?
燕郊离婚律师解答:女方的父母出钱买车的行为,是发生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,且其父母没有特别指出是赠与给你或者男方,应该认定该车为你的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,为夫妻共同财产,在离婚时平分。在实践中,对于父母赠送的一般小额财产,没有特别指定给一方,就视为夫妻共有财产。婚后一方父母出钱买的车没有明确赠与一方,那离婚时该车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如果你们因为车子分配的问题产生纠纷,那么建议这样处理:车给一方,然后给对方钱。如果双方都要车,就竞价,出价高的获得。如果双方都不想要,则可以拍卖,然后价款平分。如果上述均协商不成,则法院暂不处理。可以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。
法律依据
《婚姻法》第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:一方或双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,无论继承权人、受赠权人是一方或者夫妻双方,其继承或者受赠所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除外。